新闻

重报网评|反对校园欺凌,不靠“不拍照、不录视频”

2024-09-05

한어Русский языкEnglishFrançaisIndonesianSanskrit日本語DeutschPortuguêsΕλληνικάespañolItalianoSuomalainenLatina

近日,“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以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条例的形式,出现在了社交平台上。这份承诺书,出自广东省普宁市一中学。有记者跟进了解到,情况属实,当地教育局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目前,该条例被改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看到这一条例,可能很多人都与笔者有同样的第一观感:学校,害怕欺凌事件被传播。
为什么?因为这些年,有太多校园欺凌事件,以直观的视觉冲击在互联网上掀起波澜。对学校来说,网络平台的汹涌民意、学生家长的批评质疑、教育部门的介入问责,没有哪一个是好应付的。反之,如果没有图片、视频让事情在网上闹大,校方的麻烦就相对可控得多。
有网友质疑,条例的“意思是被霸凌了还不能保留证据吗”。结合现实情况来看,学校的初衷应该不是不让受害者取证。与校园欺凌有关的图片、视频,一般只有两种视角——施害者与旁观者。遭遇欺凌的人在当时当刻,大概率是无能为力掏出一台设备进行记录的。
说到底,让校园欺凌“不被拍、不被录”,从根本上透出的,还是学校“家丑不外扬”的私心。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图片、视频所扮演的角色,其实更多是舆论压力的导火索。校方用这样一则条例来防患于未“燃”的,并非校园欺凌本身,而是校园欺凌事件会给学校造成的负面舆情。
危机公关不是什么好事,若非必要谁也不愿趟这浑水,这是人之常情。但面对校园欺凌问题时,就必须不客气地说一句,所谓的人之常情不足以为学校开脱,学校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别扭扭捏捏地“掩人耳目”。
这种责任,是公开公正地处理问题,不管有没有舆论压力介入,都要让施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对校园秩序进行必要的整顿。这种责任,是有错必纠的行动自觉,不管是不是受到广泛监督,都要对校园欺凌事件加以严肃处理,确保相关处置随时都经得起审视。
反对校园欺凌,不靠“不拍照、不录视频”,不能有大事化小、遮遮掩掩的心态。学校是树人立德的地方,不该向学生示范如何和稀泥、怎么打圆场,而必须用理念魄力、行动态度、管理机制教会所有学生——无辜的人不无助,有错的人有法管。
反对校园欺凌,也不能靠“拍照、录视频”,舆论监督终归只是治标不治本。校园欺凌能否根治,也是对社会文明生态的检验。不管哪种欺凌,都要让受害者有地方说理,让旁观者有勇气制止,要让施害者畏惧比镜头更有威慑力的存在——规则、法治。
对待校园欺凌,应该有很多种共识,比如,决不参与其中、决不默默承受、决不袖手旁观。但“不拍照、不录视频”,不属于应有的共识。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