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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扎200多针,不算校园霸凌?媒体:纵容小恶会滋生大恶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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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木棉

“我真的想死在学校里面!”这是一个六年级的女孩绝望的哭诉。

不久前,网上流传的多段视频显示,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一名女生在该校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被转学过来的同桌男生欺负。视频中,受害女孩的大腿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200多个针眼,都是同桌男生用锥子、圆规等刺出来的。疼痛、恐惧、无助,这名女孩在本应快乐的年纪承受着无法言喻的痛苦。

就此问题,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科向媒体表示,视频中所提到的事情发生在半年前,今年6月份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以及属地派出所都参与了调查,结果认为“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仅视为普通纠纷,建议民事调解。

这样的认定结果,让广大网友瞠目结舌。如果这都不算霸凌,那相关部门对校园霸凌的定义,简直是宽容到了荒谬的地步!

近年来,校园霸凌、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施暴学生的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早已超出了人们对“孩子间打闹”“欺负同学”的认知。这些恶劣行径对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侵害,也极大地破坏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侵蚀了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更可怕的是,有的“问题少年”不以之为耻,反而以“炫暴”为荣。

小恶与大恶、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和稀泥”式的处理打不“疼”欺凌者,如果不能惩治到位、教育到位、反思到位,何以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依法严惩校园欺凌行为,已然成为社会的共同心愿。

针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惩治,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我市于2018年11月正式出台的《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更是明确了校园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学校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内容,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法律依据。

小善不积大德不成,小恶不止终成大罪!

面对校园欺凌,社会各界都肩负着防范和制止的责任。学校作为教育的第一线,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监控死角的排查,各位教师也要坚决负起责任,强化日常法制教育,彻底打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维模式;家长更需随时关注孩子的动向和心理波动,及时做好对孩子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工作,让孩子们知道,家长是孩子的最坚实后盾,让他们敢于在自己面前袒露心声。

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和谐的氛围中茁壮成长,也才能够防范“小恶”累积成难以挽回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