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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 京津冀联合发布提醒告诫书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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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 庞婷)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节日市场氛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京津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强调,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经营主体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药品的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月饼等中秋时令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要避免出现商品不标价、标识不清、货签不对位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