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社部: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突出两方面政策

2024-09-14

한어Русский языкEnglishFrançaisIndonesianSanskrit日本語DeutschPortuguêsΕλληνικάespañolItalianoSuomalainenLatina

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围绕这一决定,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作了调整,从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

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办法突出了以下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设立5年缓冲期。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开始实施。在2025年到2029年期间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主要考虑是,部分缴费年限在15年左右的职工已经临近退休,设立5年缓冲期,可以减轻对他们的影响。

二是采取渐进的方式。对于2030年后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小步调整,每年提高6个月。这样便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提前做好参保安排。

李忠表示,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与退休年龄密切相关,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这样可以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潘莉 责编 李彬彬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