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再加2.5亿元补贴!我市接续实施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2024-09-14

한어Русский языкEnglishFrançaisIndonesianSanskrit日本語DeutschPortuguêsΕλληνικάespañolItalianoSuomalainenLatina

8月20日,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升级调整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225号)以来,全市汽车消费市场热情高涨,汽车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
据悉,截至9月9日,本轮补贴政策资金规模2.5亿元已全部申报完毕。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为更好适应当前汽车消费市场形势,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决定再增加2.5亿元补贴政策资金规模,接续推进实施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申报补贴渠道、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补贴程序、配套支持政策、有关工作要求不变。
据了解,我市近日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系列文件,对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装消费贷款贴息等三项政策,给予优化升级调整。新增制定出台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两项补贴政策。
其中,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由原实施的分档补贴政策(20万元及以上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调整为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同时,《方案》将卖旧车后购置燃油车新增纳入补贴范围,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所需材料。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