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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范 人脸识别应用场景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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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涉及人脸识别技术的适用时,要平衡好多元利益之间的关系。目前,对个人用户利益的考量侧重于人身权益,特别是人身安全、隐私保护,当然也涉及用户的财产利益。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政策文件,其中明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新业态领域,要优化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优化创新资源协同。

基此,聚焦人脸识别技术及应用的定位与实质,探析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发展中的安全与发展的动态平衡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顶层设计最终需要落地实施,小切口观察大问题,不失为一种现实可行的研究和工作方法。

去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规范“刷脸”技术作出较多制度安排,《征求意见稿》贯彻“非必要不使用”原则,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场景和具体要求做了规定,但是由于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发布,当前“刷脸”进入各类场景的要求,在不同地区仍然有不同体现,出现一些收集人脸信息不规范、授权使用不规范、诱导式授权等行为,使得公众加深了对个人信息泄露尤其是“人脸”数据泄露的担忧和疑虑。对于新技术开发、新业态发展,要平衡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