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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探案|靠盗播获利近4亿元!这类“追剧神器”侵权!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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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024年6月14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孙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判决。2017年底至2023年1月,张某、孙某等人组织员工开发运营“影视大全纯净版”“今日影视”等多款影视作品聚合App,并将上述App挂靠在由张某实际控制的网络科技等6家空壳公司。其间,张某、孙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爱奇艺、优酷等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采用将热门视听作品“下载上传”至其租用的云存储服务器内,或购买第三方技术解析服务(又称“截流播放”“盗链”)等方式,在他们开发的App内传播,进而收取广告费用。他们在自己开发的影视App上播放8.3万部作品,从中收取广告费超过3.92亿元,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万元;孙某因同样罪名获刑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这类非法网站获取视频的“截流播放”和“盗链”行为具体是指什么呢?一是从互联网中搜索资源并下载上传至云存储或是截流播放,二是破解国内主流视频网站的视频源地址,挖取“深度链接”,避开原网站的广告进行播放的,这两种途径都属于侵犯著作权罪。
张某等人以“深度链接”等形式传播他人作品,吞噬了影视公司的广告收入,侵占了影视公司的带宽,实质也是侵害了他人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为观众,遇到这类“追剧神器”切莫支持,不能助长“盗链”风气,咱还是要支持原创和版权的!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张冰晶 任国勇
摄像 卢 婧
设计 李子佳
剪辑 唐嘉钰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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