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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管理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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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管理不能套用传统的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其中有一个重要背景。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迅速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2023年这一指数为119.5(以2022年为100),各项分类指数与上年相比均有提升,创新驱动和网络经济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较大。另一方面,一些新业态新领域准入规则还不明确,准入管理过严、准入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凸显。

这就亟须完善相关准入制度,有序放宽准入限制,更好地促进新业态新领域发展。

首先,要动态看待新业态新领域。

《意见》明确了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10种新业态新领域,但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颠覆性技术快速迭代升级,新业态新领域会以令人目不暇接的速度迅速涌现。同时,一些传统业态和领域在植入了高科技等元素之后,也会蝶变成新业态新领域。

《意见》明确的10种新业态新领域具有准入方面先行先试的性质,今后只要具有“新”和“现代”的特点,都有可能被列入新业态新领域,获得准入制度方面的眷顾。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