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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还本续贷”惠及中型企业 风险分类标准调整并非监管松绑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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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还本续贷政策优化,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再加大。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无还本续贷”政策深受小微企业欢迎,将从三个方面对续贷政策进一步优化。

一是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当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七大方面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对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的“36号文”(也称“无还本续贷”)进一步优化。

第一财经采访了解到,此次续贷政策可以理解为特殊的“借新还旧”,特殊点在于按照金融资产分类办法,“借新还旧”后企业风险分类就要至少放到“关注”类贷款,但现在对符合条件、比较优秀的企业,依然可以归为正常贷款,这也是续贷与“借新还旧”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