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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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深交所披露,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本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中超股份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超股份2003 年,公司主要从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细氢氧化铝、特种氧化铝、勃姆石等。
2021 年度-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147.44万元、83,386.88万元、93,574.81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3,803.09万元、14,197.51万元、14,329.98万元。
中超股份创业板IPO拟募集资金12.4亿元,用于“年产 12 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年产 3 万吨高白超细氢氧化镁阻燃剂项目”、“年产 3 万吨新能源电池涂覆材料用特种氧化铝项目”、“年产 1 万吨勃姆石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