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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拟大宋情况通报:郭某打人事件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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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最爱传统文化。

尤其是古代史和文学。

今天,就代拟一条南宋襄阳府的通报:

近日,襄阳城城北区“郭某持剑辱骂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公众关注,大宋襄阳总负责、武宁军节度使吕文德将军责令知府衙门成立工作专班,依法进行核查:

8月28日,杨某(男,21岁,祖籍临安府牛家村人,注册为终南山殡葬学院武术系学生)到衙门报案称:28日,其在襄阳城郭某侠家中被人辱骂殴打。

通过走访调查、询问证人、视频研判,确认嫌疑人系郭某(女,18岁,临安府牛家村人,曾从事桃树栽培、猛禽养殖,目前系全职子女)。

查明,28日12时许,郭某找不到自己走失的妹妹(郭某乙、新生儿)心急火燎,行至襄阳北门时,因蒙古人较多通行缓慢,愤然回家睡觉,与武某文、武某儒相遇。

郭某听说两人将会不再追求自己,心里十分失落。

详细询问时,发现二人的父亲武某通,武某某告诉郭某,祝郭某和杨某新婚快乐。

郭某摸不到头脑时,杨某好死不死出现在郭某面前,因郭某认为杨某侮辱她的名节,杨某的女友龙某(已全网追逃)绑架自己的妹妹。

郭某无法找到自己的妹妹,也没法找到自己的心理平衡,遂来到客房对杨某进行了辱骂,并到兵器库拿到了一把剑。

随后郭某又对杨某进行辱骂、殴打,想到杨某已经身中剧毒,下手比较重。

8月29日19时许,襄阳仵作鉴定杨某面部软组织挫伤、右臂斩断及体表挫伤(右颈部一处、左上胸部一处),依据鉴定标准,损伤程度属于如果是体育生的话,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8月29日22时许,襄阳知府对郭某殴打他人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文;对郭某用血液非法污染环境处以罚款五百文。决定对郭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文。

处罚通知已经送达杨某,杨某表示反正自己已经活不长了,无所谓了。

关于网传郭某之父郭某侠(40岁)系襄阳府高层,调查如下:

郭某侠系外地来襄阳府务工人员,无编制。

郭某母亲系乞丐。

郭某爷爷系农民,早死。

外公系园林专业户,已退休。

两位师爷系乞丐、无业盲人。

网传郭某父亲爷爷都是大宋高官,是谣言,请广大大宋子民,不传谣,不信谣,弘扬正能量。